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继续开展阿坝州州委州政府领导干部
接访活动的公告
为切实关注民生,改进作风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密切党委、政府与群众间的联系,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和愿望,真情关心群众疾苦,主动解决民生问题,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,州委、州政府决定,从2009年2月24日起,继续开展州委、州政府领导接访活动。
一、接访办法
(一)接访时间:每周二全天。
(二)接访地点:州群众工作中心(州交警支队院内政务中心3楼)。
(三)接访方式:参加接访的所有领导轮流接访。
(四)接访范围:来访群众。
二、接访要求
(一)来访群众到接访地点进行登记,按顺序候访,做到有序、文明上访。
(二)多人反映同一问题,必须按《信访条例》规定选出5名以下代表,方可接访。
(三)领导接访后,来访群众应及时离开接访地点,返回原地。
三、接访领导:
州委常委,州政府副州长,州政府秘书长,州委、州政府副秘书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