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中共红原县委群众工作局(挂红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),实行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。内设办公室。主要负责:1.代表县委、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、来电,接待群众来访;2.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、单位和县委、县政府领导交办、转办的信访事项,并负责督办和上报查处结果;3.根据县委、县政府领导意见,向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交办、转办信访事项,并负责督办和报告查处结果;4.检查、指导、督查各乡镇、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;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;5.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复信访案件;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,筛选重要建议,为县委、县政府提供参考;对带有全局性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;6.为来信、来电、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咨询,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、矛盾化解工作;配合政法部门处理以群众信访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、集会、请愿活动;7.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领导班子
局长:吴健华 主持县委群众工作局全面工作。
副局长: 杨勇珍 协助局长处理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督查督办,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群众工作中心主任:洛桑仁真 负责处理来信来访、网上信访、县群众工作中心相关工作。
[办公地点] 红原县祥和广场
[公开电话] 0837--2662979
[邮政编码] 624400